曾銘宗
第10屆第1會期:財政委員會
第10屆第1會期:程序委員會 (召集委員)
第10屆第2會期:財政委員會
第10屆第2會期:程序委員會 (召集委員)
第10屆第2會期:修憲委員會
第10屆第3會期:財政委員會 (召集委員)
第10屆第3會期:程序委員會 (召集委員)
第10屆第3會期:紀律委員會
第10屆第3會期:修憲委員會
第10屆第4會期:財政委員會
第10屆第4會期:程序委員會 (召集委員)
第10屆第5會期:司法及法制委員會
第10屆第5會期:程序委員會
第10屆第6會期:司法及法制委員會
第10屆第6會期:程序委員會
第10屆第7會期:司法及法制委員會
第10屆第7會期:程序委員會
第10屆第7會期:經費稽核委員會
臺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博士
高雄科技大學名譽博士
合作金庫銀行副總經理、總經理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、檢查局局長
財政部常務次長、政務次長兼國安基金執行秘書
財政部政務次長兼臺灣金控暨臺灣銀行董事長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
台北大學講座教授
立法院國民黨黨團書記長及總召集人、國民黨代理秘書長
其他事項:
一、財政部次長(2008年-2013年)
兼任國安基金執行秘書, 97.8-12及100.12-101.1間,執行2次股市護盤工作,獲利高達374億元,對穩定股市、維持股市流動性及國庫收入均有重大貢獻。另召集公股銀行研提「青年安心成家方案」,辦理青年首次購屋貸款,截至目前已超過28萬戶,貸款金額計1兆1千億元,對協助青年朋友安心成家,卓有效益。
二、金管會主委(2013年-2016年)
任內推動金融打亞洲盃、金融進口替代、OBU業務負面表列、接管清算幸福人壽等三家問題保險公司、建立OIU境外保險制度、建立保險業立即糾正措施、開放當沖交易制度、放寬交易漲跌幅為10%及創立創櫃板制度政績卓著,被外界認為是歷年來最具開創性的主委!並榮獲總統府頒發景星勳章。
三、2014年獲頒「李國鼎管理獎章」
四、提案立法績效:
(一)為維持金融秩序,保護消費者權益,全面修正提高銀行法(108.4.17總統公布)、金控法(108.1.16總統公布)罰鍰金額,俾利產生嚇阻作用,維持金融穩定。
(二)為利金融創新,實現普惠金融,推動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完成立法於107年1月31日總統公布實施。
(三)為維持國家財政穩健,推動財政紀律法完成立法於108年4月10日總統公布實施。
(四)為保障農民權益,俾利農業永續發展,推動農業保險法及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的立法,並分別於109年5月12日及22日完成三讀程序!
五、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」評鑑為:優秀立委;「口袋國會」評鑑為:財政、內政委員會表現最優良立委、全院優質立委(全院僅3名委員獲獎)
國會研究室:02-2358-8286
國會研究室:02-2358-8290
國會研究室:100221台北市中正區青島東路1號4樓3405室